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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破获一大型恶势力传销犯罪集团 115人一审获刑
来源:中国反传销卫士    时间:2019-04-21 我要分享:

湖南法院网讯  4月16日,望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廖雾云、赵小平等9人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该团伙长期盘踞在望城区月亮岛街道境内,多次实施组织传销、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其中还发生了一起非法拘禁致一人死亡的恶性事件,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以来,以李健(在逃)为首的“天津天狮”传销组织及组织成员廖雾云、赵小平、苏绍军、施祥龙、王冬、李帮忠、代利、廖景妙、盘玉强等人在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街道建立传销窝点,以拉人头购买不存在的产品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2018年8月16日,被告人盘玉强冒充女性身份以谈恋爱的名义,将受害人项明友骗至传销窝点。为了让项明友加入传销组织,该传销组织成员骗取了项明友的手机,断绝其与外界的联系并向其反复灌输传销理论。为防止项明友逃跑,该传销组织采取“做思想工作”、陪上厕所等方式轮流看管项明友,限制其人身自由,逼迫其加入传销组织。2018年8月21日,项明友在被非法拘禁四天之后,以上厕所为由从厕所窗台爬出至窗户外沿,后从5楼窗户外沿跳下,当场坠楼身亡。

  被害人项明友的家属向法院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依法合并审理,因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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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8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6·30”专案中的阙某理、郑某勇等27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非法拘禁案。

  新华网长沙4月19日电(记者 刘扬)打着“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的幌子,以“谈恋爱”“介绍工作”等借口把他人骗至长沙,将手机、身份证、银行卡、现金等骗走,限制其人身自由,强制进行传销洗脑,最终迫使其成为传销组织的一员。在长沙市岳麓区,随着一起命案的侦办,一个大型恶势力传销犯罪集团浮出水面。

  4月18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这一大型恶势力传销犯罪集团系列案(“6·30”专案)中的阙某理、郑某勇等27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非法拘禁案。此前该法院已对“6·30”专案中的赵某娜等15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非法拘禁案,胡某等22人非法拘禁案,易某毫等28人非法拘禁案,杨某林等23人非法拘禁案一审公开宣判。115名涉案人员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六年不等,部分涉案人员并处罚金。

  一起命案迁出一大型恶势力传销犯罪集团

  2018年5月28日,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在办理“朱某刚被非法拘禁案”过程中,发现以张某均等人为首的传销犯罪团伙长期藏匿于岳麓派出所辖区,以“合伙经商”等理由欺骗他人来长沙,然后通过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手段,强迫受害人加入团伙并购买虚拟产品。朱某刚因不愿意加入该团伙,被该团伙以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手段迫害致死,岳麓分局对张某均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立案侦查。

  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谭勇介绍,该团伙分布在湖南长沙市、湘潭市“工作窝点”14个,涉案成员近150人。2018年7月4日,分局组织警力近500人,对14个窝点同时收网,共抓获犯嫌疑人126人,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25人。

  “6·30”专案共5案,涉案人数115人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张某均(另案处理)以“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于2013年到长沙市岳麓区发展团队。新人加入该组织,至少要购买1份价格为人民币2800元的虚拟产品。该组织采取欺骗手段,将被害人骗至长沙,将其手机、身份证等骗走统一保管,以限制其离开房间。同时,组织中有人扮演“师傅”,对被害人进行洗脑,传授吹嘘“发展前景”,有人为被害人提供所谓的温情服务等,最终使被害人放弃抗拒,实现认同,成为该传销组织的一员。

  自2013年以来,该组织逐步发展,形成了以张某均为首要分子,阙某理、郑某勇及赵某娜等人为骨干成员,层级达3级以上、成员达100余人的恶势力传销犯罪集团。法院认为,涉案传销组织系恶势力犯罪集团。

  据悉,在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审理的“6·30”专案共5案,即赵某娜等15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非法拘禁案,胡某等22人非法拘禁案,易某毫等28人非法拘禁案,杨某林等23人非法拘禁案,阙某理、郑某勇等27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非法拘禁案,涉案人数115人,系岳麓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查处的一大型恶势力传销犯罪集团系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