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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胶店实为传销窝点 董事长藏身海外遥控
来源:中国反传销卫士    时间:2018-10-11 我要分享:

东方网记者李欢10月11日报道:日前,上海公安机关成功侦破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案,摧毁一个辐射全国的传销组织,抓获涂某等20余名团伙主要成员,目前上述犯罪嫌疑人已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市民报警:商店不卖产品,搞投资

  2018年2月,金山公安分局接市民刘先生报案称:去年以来,辖区一家名为“DATA TYCOON”的乳胶生活馆工作人员不断向其推销投资DT集团项目,并告诉刘先生根据投资的金额多少可成为KI-K6不同等级的会员,会员可获取积分兑换乳胶产品,还可获得高额返利。刘先生投入7000元后,便在DT集团会员网站注册成为会员。之后,刘先生不断被要求追加投资,并先后投入三万多元。然而,直到2018年,刘先生不但没有拿到当时承诺的返利,连当时销售人员承诺的可积分兑换的乳胶枕等产品都没有兑现。刘先生向店员提出退款,可是店员却始终靠劝说刘先生继续拉动亲友投入资金以获得高额返利,刘先生遂向警方报案。

  警方接报后立即开展调查,发现这个名为“DATA TYCOON”的乳胶生活馆不但在本市开设有多家门店,而且在全国其他省市均开设有门店,涉嫌传销犯罪。金山公安分局在市局经侦总队指导下,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

  警方侦查:传销组织真面目,浮出水面

  经查:刘先生参加的是一个叫DATA TYCOON有限公司的传销组织。据官方网站介绍,该组织成立于2011年,自称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中国等20多个国家地区有业务体系,是集科技、制造、地产、旅游、金融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集团,集团董事长为张某、总裁为许某。该集团在中国未注册成立公司,一开始对外宣称售卖“land(蓝德)权证”进行炒作发展会员,后期因“land权证”项目难以为继,该组织又逐步以销售乳胶产品为名实施传销活动,并搭建DT会员系统平台,在全国各地大量开设乳胶生活馆,并在国外定期开展乳胶馆店长和指导员培训会,以此在生活馆内吸引大量会员缴纳入门费并注册成为DT集团项目会员。

  经过几个月的侦查,专案组迅速掌握了这一传销组织的人员架构和子公司的人员情况。该传销组织核心人员为张某和许某,因怕受打击而长期滞留国外,在境外遥控指挥国内传销活动的开展。张某等人在湖北武汉、广东深圳等地注册成立了多家子公司,用于该传销组织进行会员管理、乳胶馆审核、乳胶产品兑换和发货等工作。负责搭建会员网站平台的子公司的负责人为涂某、负责传销组织乳胶产品采购、物流等工作的子公司的负责人为王某,其余的人员都在该传销组织内承担不同的工作分工。

  8月2日,警方在上海、湖北、广东等地区同时开展抓捕行动,当场抓获涂某、王某、周某等该传销组织的子公司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冻结涉案资金1800余万元,扣押了几十辆传销组织用于发放奖励的宝马等品牌的豪华轿车。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张某、许某启动海外追逃工作。

  “总裁”交代:以买卖之名,发展会员体系

  到案后,涉案嫌疑人如实交代了作案经过。2016年6月起,DT集团打着集科技、智能制造、地产、旅游、智慧农业、金融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集团的旗号,以销售乳胶产品为名,搭建DT会员系统平台,截至2018年8月,查明共计发展100余万个会员账户,涉及资金1亿余元。

  DT平台主要依靠各会员自行进行微信、QQ等线上以及开设线下乳胶馆门店的形式推广宣传,新人想要加入,由老会员收集新会员姓名、手机、注册填写新用户的信息,再收取新会员申请VIP等级对应的资金,对应注册级为K1-K6级,分别对应金额为125美金(K1)、625美金(K2)、1250美金(K3)、2500美金(K4)、6250美金(K5)、12500美金(K6)6个级别的投资金额。使用激活积分激活新会员账号(若无积分,可向上线或其他会员购买),激活完成后新人成为会员,并获得电子积分和产品积分。其中,电子积分用于购买成Land权证,Land权证可以增值拆分,卖出后获得高额静态收益,产品积分可以兑换DT网上积分商城商品如乳胶寝具、保健用品、智能家居、化妆品等;另外,会员能够发展下线会员并按照双轨制层级排列分布,从而获得销售佣金、绩效佣金、管理奖、见点奖等一系列的动态积分奖励。

  据了解,这样的模式是典型的传销模式,经对DT集团发展的会员进行询问,这些会员都不是冲着购买乳胶产品去的,而是以获取高额回报为最终目的。而且,DT集团在网上积分商城兑换给会员的乳胶产品等产品非常廉价,其真实价格仅为DT集团宣传价格的8%。

  今天上午,上海警方揭露了一种新型的“精神传销”非正常活动。“精神传销”以宣扬精神追求、弘扬正能量为幌,通过非正常聚集上课、非法集会游行等形式,以道德观念、“军事化”管理手段对受害群众进行精神洗脑和行为约束,造成受害群众对此类非法组织极端忠诚、易受蛊惑的后果,它与传统传销不同,呈现暂不收取入门费用,暂不销售商品的“只传不销”特征,具有极强迷惑性,其实质是为后续实施传销骗取钱财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作准备。

  目前比较常见的传销活动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利用商品或虚拟产品为载体,通过网络实施的传销活动,另一种是以人传人“拉人头”式的传销活动。前者是通过互联网设立电商平台或会员平台,以对外销售价值与真实价格远远背离的商品为名引诱他人参与传销组织,并通过线上线下宣传其设定好的奖励规则,诱使他人积极发展下线,牟取非法利益,实现传销组织规模的不断扩大。这种传销形式往往较为隐蔽,群众较难区分此类传销的性质。后者则是较为传统的传销形式,通过不断灌输传销能够挣大钱的理念,以口口相传的方式,引诱参与人员缴纳入门费、加入传销组织,该类型的传销活动往往聚集人员众多,传销人员人身自由容易受到限制。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当面对新兴的网络传销时,一是要头脑清醒,擦亮眼睛看清其实质,切勿贪图传销组织许诺的利益;二是万一误入传销组织,要学会自我保护,积极寻求警方帮助。对于生活中发现传销线索的,也希望市民能够及时提供给公安、工商部门,尽早挽救参与人员,协助执法部门共同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