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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的历史
来源:中国反传销卫士    时间:2015-08-30 我要分享:

直销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开始传入中国大陆。当时进入中国大陆的直销公司,基本上都是采用走私的方式。有些公司虽然在大陆成立,但那时谁也不懂直销,所以,无所谓特殊的管理。先前进入大陆做直销的公司,基本上都是台湾商人成立的公司。因为他们接触过或在台湾就是直销公司的,发现大陆是一块空白,所以行动比较快。而一些美商公司还在认真地评估市场,做前期的准备。

开始在大陆发展的直销公司,大多沿用的市场计划就是台湾商人推崇的所谓五级三阶制。

由于五级三阶制的流行,一开始在社会上就出现了今天我们看到的情况。有些公司完全是靠拉人头来发展,也出现各地的人员想这些公司所在地流动,大型的聚会培训,以及很多人赚不到钱而闹事等等。社会上也充满了议论,各种议论都有,那时没有网络,但是今天网上的争论与当时基本内容如出一辙。

鉴于这样的情况,1994年8月11日,国家工商局就下发了《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取缔开展的多层次传销经营活动,而且对打击其中的违法行为制定了若干规定,很多规定实际上与《禁止传销条例》比起来仍然适用。而且随后又发出了《关于查处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知》,这成为中国政府打击传销经营中违法行为的开始。通知要求不得接受从事多层次传销活动的企业注册。

然而,这2个通知比没有完全制止违法行为。当时,一些台商的公司依然利用各种方式在各地明里暗里实行所谓的五级三阶制,造成欺诈性的金字塔销售活动有在全国蔓延的趋势,于是在1995年9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停止发展多层次传销企业的通知》。此后,各有关部门开始了大规模的清理活动。

在这段时间里,美商公司如雅芳和安利公司已经纷纷进入中国大陆并正式营业,让政府看到了与台商公司操作完全不同的直销经营。于是各地政府陆续出台了一些管理规定,广州和上海在这方面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力求管理当地的直销和传销活动。国家工商局也发出了《审查清理多层次传销企业的实施办法》,对从事传销经营的企业规定了一些基本条件,进行清理。并在1996年4月29日向41家企业颁发了《准许多层次传销意见书》。1997年1月有颁布了《传销管理办法》,实施了一个比较完整的管理制度。

这就是41家公司的由来,也是中国政府管理直销和传销的一个初期历史。

其实在对待直销和传销的问题上,中国政府一直在寻求法制的方法,从上述的历史过程看,也一直在试图尊重市场的自我发展。在1997年一年中,政府陆续发出多个文件,也采取过多种打击清理的手段,力图遏制违法行为。但是,到了1997年底,以实行五级三阶制计划为主的一些公司大肆进行拉人头的活动,在广东、湖南和河南等地引发了十分严重的社会问题。所以在1998年4月国务院发出了《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全面禁止传销经营。

从这段历史中,我们可以看到,政府对市场的尊重是足够的,全面禁止的结局是行业内的害群之马所导致的,首当其冲的就是实行五级三阶制的公司。以湖南长沙的星沙镇为例,当时那里聚集了10万人之多,他们在那里进行拉人头的培训,然后要求新加入者给家里打电话,邀约人,如此反复循环。这和今天我们看到的情况何其相似乃尔。只不过今天的做法更具欺骗性而已。

在那几年中,一些还算守法的公司确实有很多的损失。不过他们基本都以大局为重,或停止了经营,或转行经营,或改变经营方式。

而关于加入WTO的谈判,虽然直销开放是一个议题,但只是一个并不主要的议题。中国承诺在加入WTO3年后开放“无固定地点的的批发和零售服务”,这包括了直销,也包括了其他一些无店铺的销售方式。而且这种开放随着2005年制定的《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已经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

他们所谓的技巧就是骗,而其实1998年以前那些五级三阶制的公司也这样说,所谓的善意的谎言。只不过那个时候他们还不敢明目张胆说骗,而讲邀约技巧,现在竟然可以堂而皇之地讲骗了。

很多人所谓的连锁经营、网络经营、人际网络等等说法,都不过是传销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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